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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及发展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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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与世界各国经济交流的不断扩大,服务贸易得到迅速发展,但我国服务在世界市场所占的比重仍较小。文章介绍了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进而揭示我国服务贸易存在的问题,还提出了发展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服务贸易;服务业;对策
  
  
  一、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分析
  
  过去10年中,我国服务出口年增长速度均保持在9%以上,超过世界平均水平。2001年相比于全球服务贸易的停滞不前,我国的服务贸易出口仍攀升9%;而2002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更是增长20%,居世界服务贸易各国各地区之首。我国服务贸易的世界排名以及占世界贸易的比重稳步上升,2003年比重达 2.5%,出口排名上升为世界第九位,进口上升至第八位。
  虽然我国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快,但整体出口规模与我国经济实力相比仍较少,与货物贸易相比也处于劣势。从2002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占出口总额比例表(见表1)可以看出,2002年服务贸易的出口在全国出口总额中的比例只占10.3%,低于世界平均19.8的水平;中国货物贸易出口占世界出口的5.1%,而服务出口仅占2.4%,不及货物贸易的一半。很明显,从技术角度来看,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处于劣势,服务贸易出口的比较优势不如货物贸易出口。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就是服务贸易净进口国,服务贸易逆差逐年增大(见表2)。服务项下逆差呈扩大趋势正说明了我国出口能力相对较弱及其他国家对中国服务出口存在限制。同时也看到目前我国服务贸易还处于相对落后水平,尚未达到理想状态。
  
  
  
  二、我国在发展服务贸易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服务贸易内部结构不合理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服务技术的进步,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世界服务结构朝着技术、知识密集型方向发展,与科技有关的服务业和以高科技为手段的服务贸易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呈上升趋势。而我国在现代服务贸易领域起步较晚,尚处于较不发达的发展阶段。目前,我国服务贸易主要集中于远洋运输、劳务工程承包和旅游等劳动密集型部门和资源禀赋优越的部门。2004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中,运输服务出口的比重为19.3%,旅游服务出口比重占41.2%,而其他商业服务出口(包括金融、保险、计算机、咨询、电信和邮电等现代服务贸易)仅占39.4%。而同期,全球范围的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以及其他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的贸易占整个服务贸易的一半。
  
  (二)服务业发展落后,整体竞争力较差
  我国是一个服务业发展相对落后的国家,就GDP产业构成百分比来看,我国的服务业发展远远地落后于许多发达国家和中等收入国家。据世界银行统计,发达国家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一般为60%~80%,中等收入国家平均达到50%左右,而我国仅为GDP的1/3。我国服务业发展不仅表现为规模小,同时表现为档次低,服务产品的出口竞争力较差。近几年来,我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没有太大的提高,服务贸易从整体上看一直处于逆差状态,且呈不断扩大趋势。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服务业的发展任务是相当迫切的。我国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比重低,很大程度上影响服务贸易总体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制约我国服务业发展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一是商品和企业的市场化程度低,服务业的垄断经营现象严重,公共服务、运输邮电、金融保险、房地产等领域政府定价的成分大,缺乏合理的市场竞争,行业发展缺乏活力;二是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不高,服务行业与农业、工业和建筑业之间的专业分工协作关系尚未形成;三是服务基础设施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低,技术落后。
  
  (三)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滞后
  目前,我国对外服务贸易管理方面仍有许多缺陷。中央和地方在服务业国际贸易存在政策和规章存在差异性,缺乏统一的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协调管理部门。服务贸易发展政策缺乏透明度,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服务贸易方面上实行多头管理,容易造成责任不明确、交叉和条块分割、经营秩序混乱以及行业垄断。

(四)服务贸易立法不够健全
  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立法有较大改观,现已颁布了一批涉及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如《海商法》、《保险法》、《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广告法》、《建筑法》和《律师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对构建真正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和国际通行规则需要的统一开放、有序竞争、规范管理的服务贸易体制起了重要作用。但是,同服务贸易广泛的内涵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要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我国尚未形成一个关于服务业的一般性法律,相当一部分领域法律仍处于空白状态,已有的规定主要表现为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和内部文件,不符合国际运作惯例,不仅立法层次低,而且缺乏协调,从而影响我国服务贸易立法的统一性和透明度。
  
  (五)服务贸易专业人才缺乏
  现代服务业的产业属性是一种人力资本密集型。在全世界范围内,服务产业的发展正处于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人力密集型转变过程。产业性质决定贸易性质,新兴服务贸易在贸易总额的相对份额不断在扩大。而作为决定国际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的人力资本状况,目前在我国并不理想。服务贸易方面的人才奇缺,尤其是新兴服务业和知识型服务业所需的外向型高级人才更是缺乏。以教育程度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的上海为例,1997年上海每万名人口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足600名,其中26.9%为工程技术人员,36.4%是教育、科研和卫生系统人员,12.5%是商业技术人员,金融保险专业技术人员不足10%;经过专门训练和培养的服务业人才中,涉外人才所占比重偏低。发展服务贸易不仅需要一般的金融、保险、运输、旅游等方面的人才,更需要一批精通国际金融、国际运输、国际商法等业务的人才。我国与发达国家在服务贸易方面的差距,归根到底是人才方面的差距。
  
  三、发展我国服务贸易的主要对策
  
  (一)大力发展服务业,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服务贸易的出口在20世纪80年代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我国服务供给者也以商品存在形式逐步进入世界市场,提供相关的服务。然而与服务贸易的进口和国内服务市场的开放度相比,我国服务贸易的出口仍有较大的差距,服务贸易的发展空间仍然巨大。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应充分发挥比较优势,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发展国内服务业,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出口,以此带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当前应重点和扶持一下几个行业:一是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好、就业容量大、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如商贸、运输、金融、保险、旅游、房地产等;二是发展与科技创新相关的新兴行业,如咨询、信息、中介等各类专业服务;三是发展农村服务业,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提供专业化服务;四是发展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的行业,如教育事业、公共服务等。
  
  (二)有步骤、分层次地放开国内服务贸易市场
  鉴于我国的服务贸易规模还比较小,处于成长阶段,服务贸易的发展对于整个对外贸易和国民经济增长意义重大,渐进式的开放策略有助于服务贸易的规范健康发展。根据我国服务业的发展状况和GATS的规定,统筹规划并协调各行业市场准入政策。稳妥、慎重、有重点、分阶段地开放国内服务贸易市场。在既考虑国际惯例、又考虑本土国情的基础上来确定服务业的开放度和保留度。一是分行业有选择地进行开放。积极推进旅游、水上运输等领域利用外资试点;扩大国内商业、外贸、会计、法律咨询的开放试点范围;有步骤、有控制地进行开放金融和通讯领域的试点。二是分地区有选择地开放。我国各地服务业发展并不均衡,东南沿海地区尤其上海、深圳,服务业占GDP的比重比其他地区较大,应在开放服务贸易市场方面先行一步;在后进地区,可通过试点试验,减少开放服务贸易市场的风险。
 (三)充分发挥政府对服务贸易的管理优势
  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都相对滞后,应充分发挥政府在服务贸易的管理优势以带动整个服务业的发展,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顺应国内产业调整和服务业发展的需要,在优势服务项目上充分利用GATS的规则,制定服务业出口市场战略和服务业出口部门战略;二是顺应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趋势,放松对服务业的管制,引入竞争,鼓励创新。三是采取有效的服务贸易政策,确立服务业公平竞争规则,维护市场秩序。四是充分利用和改造原有服务企业,发挥其竞争优势,积极参与服务贸易市场竞争。
  
  (四)加快服务贸易立法,建立完善的服务贸易法规体系
  结合我国现行的服务立法缺点,未来服务贸易立法必须进一步明确立法原则,解决立法形式与可操作性之间的矛盾,加快立法速度和执行度。一是维护国家主权原则。服务贸易由于内容复杂、监管难度大有相当一部分涉及国内市场稳定和国家经济、政治安全,因此在服务贸易开放和立法上必须坚持维护国家主权原则,尤其在邮电通讯、新闻出版、交通运输、广播电视服务等敏感行业,在选择开放的范围、程度上要坚持原则,谨慎从事。二是与国际接轨原则。GATS确定了当今规范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法律框架和原则制度。中国加入WTO之后,应以GATS的原则制度为基础,制定与其相衔接的服务贸易法律制度。在此,我们应加强对多边服务贸易规则研究基础上,借鉴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达国家的经验,加强利法。三是坚持发展中国家原则。在服务贸易开放和立法中我们应坚持此原则,充分利用GATS给予发展中国家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方面的优惠,不作超出我国现有开放能力的承诺。
  
  (五)加快服务贸易人才培养
  从本质上讲,人力资本与服务业之间存在着内在的有机联系。人力资本作为服务业比较优势的基础,相对于其他生产要素具有较大的流动性和不稳定性,其优势可以通过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人才流动获得。我国虽然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但高素质的服务业涉外人才仍非常紧缺。今后我们在充分发挥劳动力密集型服务业竞争优势的同时,应多渠道、多层次培养服务业所需的各类人才,特别是能够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精通国际金融、国际运输、国际商法等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加快发展技术人力资本密集型服务产业,使服务业发展真正建立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之上,为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本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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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崔日明.加大开放力度——我国服务贸易面临的矛盾和问题[J].国际贸易,2005,(12).
  [6]刘恒杰.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及其对策探讨[J].经济经纬,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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